南通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百名优秀青年人才简章
2018-03-12
为加快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,拓宽企业后备干部来源,为我市国有企业深化改革、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,南通市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百名优秀青年人才。现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公开招聘职位 国有企业急需的优秀青年人才100名左右(详见《南通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需求表》)。 二、资格条件 (1)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事业心、责任感强; (2)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,所学专业为南通国有企业发展急需的相关专业,包括:财务财会(金融)、城市规划、交通工程、机电控制、机械工程、建筑工程、计算机技术(软件、网络等)、文化旅游、工商管理、中文文秘、环境保护、民航管理、电子信息、医药化工、商务法律等; (3)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。具备博士学位的,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,或具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经历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; (4)身体健康,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; (5)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三、程序和方法 (一)报名与初审。报名人员登陆南通市国资委网站查看招聘简章,下载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、上传照片(近期正面免冠35× 45mm证件照,JPG格式,20Kb以内),以电子邮件方式【邮件名:姓名+报考单位】发送到电子邮箱:ntgqrc@vip.163.com。初审通过后,将报名材料(身份证,学历学位、职称、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,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复印件),发至报名邮箱。 报名时间:2018年3月12日-2018年4月30日16:00。报名结束后,按照报考职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。 (二)初试与复审。对初审合格人员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初试,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并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,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。进入综合能力考评的人员,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,下载、打印准考证。 (三)综合能力考评。采取一定形式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评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 (四)确定人选。根据初试和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。 (五)体检考察。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。 (六)公示聘用。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,时间5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束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 四、使用管理 (一)应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。国有企业与应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。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国有企业一线岗位锻炼。具体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志愿等,由国有企业与应聘人员双向确定。 (二)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录用。对试用期考核合格的,作为南通市国有企业后备干部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,并安排到国有企业合适岗位工作,国有企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。对试用期考核一般,或不服从组织安排,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,解除聘用合同。 (三)享受相关待遇。首次来南通就业的全日制硕士、博士学位研究生,参照南通市引进产业类人才政策,享受人才专项补贴等相关待遇。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信息管理系统,完善优秀青年人才培养、管理和使用的动态机制,为南通发展储备后备人才。 五、纪律监督 南通市公开选招聘国有企业优秀青年人才,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程序和标准,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。 咨询电话:南通市国资委0513-59003995;轨道公司0513-69900269;城建集团0513-69900200;兴东机场0513-86560061;国投公司0513-55005115;产研院0513-81186998;产控集团0513-85513668;文旅集团0513-68097992;沿海集团0513-59001927;保障房公司0513-59001820;通创投公司0513-59001688;大生集团0513-85545145;腾博会公司0513-81100821。 监督电话:0513-59003789。 本简章由南通市国资委及相关企业负责解释。 |